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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章志刚等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
来源:金华法院执行网 发布时间:2014-09-15 【字号: 关闭

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 行 决 定 书    本院在执行下列案件(具体见附件)过程中查明, 章志刚、永康市爱邦工贸有限公司等103名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、第二条第二款、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,决定如下: 将章志刚、永康市爱邦工贸有限公司等10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。   附:章志刚、永康市爱邦工贸有限公司等103名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四年九月三日


失信被执行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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